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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13日,新疆都市報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,犯強姦罪、故意殺人罪、猥褻兒童罪、組織兒童乞討罪等多項罪名,被法院判處死刑的王占強,日前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已經被執行了死刑。
  2009年,25歲的王占強與已經是兩個孩子母親的楊某結識,當時楊某和丈夫經常打架,王占強經常伸手幫忙。一來二去兩人互有好感,並開始同居。很快楊某與前夫離婚,並與王占強一起租房同居。2010年8月,楊某懷孕了,可王占強卻懷疑這個孩子並不是自己的。
  11月10日,王占強在與楊某吃飯時,趁其不備將買來的毒鼠強倒入楊某喝的啤酒盃中。隨後,楊某身體出現不適,口鼻流血。此後王占強先後帶楊某在米東區醫院、新疆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住院治療,但均未向醫護人員說明中毒原因。12月1日,楊某在出租房內中毒身亡,王占強便欺騙楊某的一對兒女小強和小燕(化名),其母親因病死亡。
  王占強在害死楊某後,威逼兩個孩子乞討供其揮霍。不僅如此,可憐的小燕還淪為他的性工具。在長達近3年的時間里,王占強所做的罪惡之事一直無人察覺。
  2012年2月19日,王占強將小燕同學小雅騙至米東區出租房內,對小雅進行強姦,因小雅掙扎喊叫,他用手捂嘴、扼頸的方法致小雅機械性窒息死亡,並肢解了小雅的屍體,丟棄在出租房外垃圾箱內。
  小雅遲遲不歸,小雅的母親報警,警方很快就將王占強抓獲。
  法院最終判定:王占強故意殺死兩人,為隱藏犯事事實,分別採取埋屍、分屍拋屍手段,手段極其殘忍,後果極其嚴重,社會危害極大,應予嚴厲處罰。王占強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強姦罪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猥褻兒童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;犯組織兒童乞討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,並處罰金3000元;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罰金3000元。記者魏紅萍 通訊員宋磊報道
  (編輯:曾麗)  (原標題:新疆:禽獸繼父被執行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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